当您在网上或境外实体店购买完商品,选择了我们私人订制海外仓后,需要您注意的有如下事项:
注1:单批货物同一收件人或收件地址不超3个
注2:货物数量请控制在自用范围内;
注3:单批货物不超1000件;
注4:超重货物一样算在比例数量内;
注5:如有发现高价货物,根据海关估价补交相应税金;
注6:报关条码扫描不出或未申报的货物 50元/件;
注7:如客户实际购买货物价值较低,需提供购物小票,可以对客户的税金进行调整;
注8:贴在客户箱上运单需注明“From 国家 城市名”
注9:航班不可以在中国大陆城市。在香港,澳门中转,可以在台湾,新加坡,韩国等中转。
限制类物品
手表(超过$1500.00)、红酒、人参、花旗参、西洋参、海参、鱼翅、燕窝、手机、Pad、手提电脑、电脑配件、相机及镜头、Bose等音响、医疗用品、药物、汽车配件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海关商检明文规定的禁运物品。
其他装箱要求
① 以上渠道1磅起运,不足1磅按1磅进行收费。
②品名、件数必须如实申报,不能瞒报、虚报。一经发现、扣货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未罗列物品,发货前必须联系本公司进行确认。
③贵重物品、奢侈品对包裹需购买保险,保险为货值的4%,保值最高不超过$1000美金。若包裹丢失压坏;且没有购买保险,按运费3倍、最高不超过$100美金进行赔付。
④婴儿车/滑水板/行李箱/大型玩具等单件超大超重物品限重60磅;体积重量计算方法:长*宽*高/166=体积磅数(体积重和实物重二者择高)。